23
一
说是Twitter杂谈,却并非全部都是在说Twitter。
第一、要冷静对事
最近在Twitter上有人在争相传阅希拉里的讲话,并视之为圣经,甚至在上面留下了匪夷所思的留言,类似于“美利坚是全人类的希望”等等。
我不是阴谋论者,也不是五毛。所以我姑且不认为是“五美分党”留下的。
但我从来不认为美国和美国政府是全世界人民的自由斗士,因为他们只对他们的选民负责。如果真的有人那么认为了,那么只能说明他很幼稚,历史上有过教训,俄罗斯在苏联解体之后全盘西化,并接受了西方推荐的经济休克疗法,然而他们今天是西方的朋友了么?他们强大了么?他们依然只是那个瘦死的骆驼,依然被西方指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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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一
我不得不感叹一下这个世界的多姿多彩,什么样的人都有。最近的网络红人王子善同学,着实让我乐了一把。
简单介绍一下:
王子善,1991年生人,自称长得像全智贤、刘亦菲,在哈尔滨黑白两道十分吃得开,家里家产数千亿,亲戚有什么局的局长的姥姥和妈妈、公安局局长哥哥、从政的爸爸、 牛津哥哥俩、经营麦凯乐兼黑道兼国务院兼公安局兼N职的叔叔、剑桥法律系姐姐、美国国务院的不知道什么辈分的亲戚、省纪检委书记王评大爷、哈尔滨公安局局 长三姨家大哥、开A6资产上千万的三姨夫,并且极其得男生青睐,自称至今为止有47名男生追求,并且三所高中超过一半的人愿意为其打架出头甚至献出生命。自称公主,善公主或者公主善。目前就读于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三本批次,入学门槛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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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因为自己得了重感冒,一直咳嗽,为了不感染别人,刘某戴口罩上车。在乘车的过程中,因咳嗽厉害,刘某被乘客赶下汽车。12月28日,在高速路上徒步行走的15岁男孩刘某被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新乡大队民警救助。据刘某向交警交待的情况:“车上同行的人一致觉得我得的是甲流,后来几个中年人非得把我赶下去,说我不下车他们就下车,我只好下车了”。(中新网,12月28日)
历史不会重复,但总是惊人的相似,就在不到一个星期前,几乎一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了。两名出现咳嗽症状、戴着口罩的农民工陈国芳和张大有,在从广西回四川的大巴上,被同车乘客当作甲流患者避之唯恐不及。更令人寒心的是,在全车近30名乘客激烈讨论之后,大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将两人撵下车“隔离”。但是,后经医生检查,两人患的只是普通感冒。(《重庆晚报》12月22日)
从车上乘客的“一致觉得”和“举手表决后同意”可以看出,“民主”的运用在我们的生活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很多人看来,投票赶人下车的行为虽然是无情,但却是有理的。从程序上来说,大家都遵循了一种“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思想,用多数决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且认为这种方法是民主的,是表达和体现民意的。既然民意彰显,那么大家都应该尊重和服从这个决定,即使这个决定并非在道德上是洁白无瑕的,但应该是正确无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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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十二
到底是谁在用房子绑架我们的人生?
有人倾其一生所得仍未得其遮头之寸瓦与卧睡之寸土;有的人在可以楼市中横冲直撞,买房子如探囊 中之物,而有的人却沦落为可悲的房奴,日日为还不尽的债务奔波忙碌;有的人因为没有房子,始终是城市的外来者,任何的一切都比人家的贱,没有义务教育,没 有医保,连这片为之奋斗的土地都是暂住的!
有的人有房子,但他们却为了保卫自己的房子而付出了沉重的的代价,有的自焚,有的去拿煤气瓶堵路,有的直接与拆迁者拼命,有的被狠狠地修理,有的连死了都不得安宁——即使骨灰也连带踹到外面去 ……有太多太多的悲剧!
房子,我们原本用来享受天伦之乐的地方,是我们与相爱的人共筑爱巢的地方,是我们拖着疲惫的身躯归航的目的地,而现在到底是谁让原本如此美好的地方沾满了血迹与悲凉?
居住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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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十二
12月3日《武汉晚报》报道,11月13日清晨,成都金华村发生恶性拆迁事件,女主人唐福珍“自焚”以死相争,却未能阻止强拆队伍,11月29日,唐福珍因伤势过重身亡,其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对事件过程,双方各执一词,地方政府将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暴力,一个刺眼而让人生厌的词语。在事件的过程中,面对着强大慑人的暴力拆迁,一个“暴力”的女人在无奈和绝望中对自己施以了最后的暴力,她的这种行为,被当地政府定性为“暴力抗法”。一切的暴力,都源于一座“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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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九
据说真正富裕的人是从来不炫耀自己富裕,只有贫穷的人才宣扬自己很强大。不要真的说中国很强大,只是现在别人欺负不敢明着来而已。
这里是BeiJing,这个月北京很平静,其实正是北京人是最不喜欢讲政治的,所以北京人很和气,除非某些会用twitter啊或其他的人才显得愤青,例如我,当然,我不是北京er。
要说大家投票要不要进行国庆阅兵,我估计全国会有90%的人会赞成,是真的赞成,不是官方公布那种。多数人赞成一方面是很多人接收的信息量并不大,所以容易相信美好,另一方面就是爱看热闹。我是赞成的那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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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七
胡斌母亲从法庭出来后一直在哭,对记者说“太不公平了”,但之后再也没说什么。
是啊,速度70,不小心撞死了一个没钱人,这样就判3年。
太不公平了。
当小胡被以交通肇事罪诉时,结果大家都会想到了,交通肇事罪最多判3年,既然这样,就3年好了。为什么是交通肇事罪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法官专门解释了一下: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是故意,是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被告人胡斌平时喜欢开快车,但其认为凭自己的驾驶技术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案发当晚,胡斌在超速驾车过程中未违反交通信号灯指令,遇红灯时能够停车,肇事时没有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而撞上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男青年谭卓,撞人后立即踩刹车并下车查看谭卓的伤势情况,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以及122报警电话,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这一系列行为反映了胡斌肇事时主观上既不希望事故发生,也不放任事故的发生,对被害人谭卓的死亡其内心是持否定和排斥态度,是一种过失的心态,因此,被告人胡斌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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